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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婦女地位史料價值

先秦婦女地位史料價值

先秦女性社會地位問題是歷史上逐漸形成的,是諸多文化要素相互作用的結果,從部落社會兩性地位的分化到文明成熟期文化規範對女性社會地位的強化,是這些要素不斷展現和相互作用的過程。

把先秦女性社會地位作為一種文化現象,對它進行文化要素的分析,看看究竟是哪些文化要素決定着女性的社會地位的沉浮,這就避免了以前研究中那種簡單的描述,而體現出這個現象的動態發展。

第一,母系制與母權制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母系制社會中女性的社會地位並不一定很高,母系制與母權制之間並無必然的遞進關係母系制不能推導出母權制的結論。

第二,婦女在生產活動中的實際作用並不能決定她在社會中的地位,因為她的實際作用與社會給予她的認可二者之間並不完全一致,我們還得考慮不同社會中社會評價系統對女性社會地位的制約。

第三,女神的信仰並不能必然説明女性在社會中具有很高的社會地位。

從部落社會到文明社會兩性社會地位的分化,從社會控制的視角入手,分析了婚後居住方式、巫術對性別的不同選擇、對女性的禁忌、戰爭的性別特徵、男子建立政治社會五個因素所起的催化作甩。正是這些因素的相 互作用才使得兩性社會地位發生了不利於女性的變化。

據考證,西周仍然留有氏族統治的痕跡,而可以基本肯定的是,殷商以前,仍然是母系氏族社會,這其中的女性地位,不言而喻。

母系氏族社會,在中華大地上,不是同時消失的,應該是在西周時候,逐步消亡,而直到今日,雲南的少數民族仍然有走婚制度,説明某些地方,這一氏族結構一直存在。

如果要論大潮流的話,第一個回答者的話是有道理的。周朝之所以開始嚴酷的對女性進行限制,可以説,某種程度上,正是女權轉向男權過程中的一中矯枉過正。殷商時期開始,氏族通婚、兩合氏族開始盛行,女性作為氏族之間的紐帶,有了新的存在意義和權力意義。

當天下逐步走向一統後,女性的這種意義開始消失,女性更加走向無權的狀態。但比起宋明理學禁錮的所謂“封建女性”,那是的社會風氣整體更加原始,也就意味這更加開放一點。禮教沒有成型,也就並沒有那麼多的禮教束縛。女性真正完全變成二等功名,是宋朝以後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