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養老金調整之前的要補交嗎
1至5月期間未變更參保單位的職工(包括已辦理退休的職工),繳費基數下限與公佈數據之間的差額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並統一生成,用人單位和職工在9月30日以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足額繳納繳費工資上限與公佈數據之間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在9月30日以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重新申報並足額繳納,但個人不需要補繳。
1至5月期間未變更參保單位的職工(包括已辦理退休的職工),繳費基數下限與公佈數據之間的差額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並統一生成,用人單位和職工在9月30日以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足額繳納繳費工資上限與公佈數據之間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在9月30日以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重新申報並足額繳納,但個人不需要補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