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侵害少女罪的案例
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九起依法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典型案例,其中的一起典型案例顯示:2013年至2019年,被告人張某某在擔任某省某小學教師期間,利用教師身份,先後將多名女學生(均系幼女)帶至宿舍內實施姦淫。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某利用教師身份姦淫未成年女學生,姦淫人數多,時間跨度長,罪行極其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社會危害性極大,應依法嚴懲。依法以強姦罪判處張某某死刑。
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九起依法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典型案例,其中的一起典型案例顯示:2013年至2019年,被告人張某某在擔任某省某小學教師期間,利用教師身份,先後將多名女學生(均系幼女)帶至宿舍內實施姦淫。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某利用教師身份姦淫未成年女學生,姦淫人數多,時間跨度長,罪行極其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社會危害性極大,應依法嚴懲。依法以強姦罪判處張某某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