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因為醫保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為城鄉醫保下一社保年度繳費期,城鄉居民參保必須按繳費標準,一次性足額繳納全年城鄉醫保費。參保人個人繳費成功後,方可確認個人參保資格參保人超過扣費期仍未繳費成功的,視作自動停保。
居民醫保參保人在每年12月31日前,分別向户籍、居住地、學校所在地或異地務工人員參保所在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和繳費核定,並向徵收服務機構一次性繳納下一年度全年的醫療保險費(具體繳費時間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參保繳費),新年度中途原則上不退費,並享受繳費對應年度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