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蘇南京農村宅基地面積標準
宅基地的面積標準是會因為地區不同而有所差異的,具體的宅基地使用標準需以當地政策為準,具體如下:
1、湖南瀏陽:每一户使用荒山荒地不超過210平方米,使用耕地不超過130平方米,使用村內空閒地和其他土地不超過180平方米。
2、江西上饒:佔用耕地建房的每户用地面積不得超過120平方米佔用宅基地、村內空閒地或者荒山、荒坡、其他農用地建房的,每户用地面積不得超過180平方米。
3、陝西:城郊每户不得超過133㎡川地每户不得超過200平方米山地、丘陵地區每户不超過267㎡。
4、山西:平川地區建房面積每户不能超過200㎡,山區建房最多不能超過266㎡/户。
5、雲南:農村宅基地面積,人均不超過30㎡,且不超過150㎡/户。
6、吉林:農業户口宅基地面積230㎡/户市區轄鄉鎮的規劃區、工業區農户住宅用地270㎡。
7、黑龍江:農村宅基地,不超過350㎡/户城郊和鄉鎮政府所在地及省屬農、林、牧、漁場場部宅基地,不超過250㎡/户。
8、廣東:平原地區和城郊不超過80㎡/户丘陵地區不超過120㎡/户山區不超過150㎡/户。
9、安徽:城郊、農村集鎮和圩區,不超過160㎡/户淮北平原不超過220㎡/户山區和丘陵地區,不超過160㎡/户用荒山、荒地建房,不超過300㎡/户。
10、貴州:城郊、壩子地區不超過130㎡/户丘陵地區不超過170㎡/户山區、牧區不超過200㎡/户。
根據村民家庭人員和本村建設用地使用情況確定:(一)1-2人户總用地面積不得超過95平方米(二)3人及以上户總用地面積不得超過125平方米:(三)原址改建總用地面積不得超過140平方米,其中建築佔地面積根據具體地塊的規劃技術要求確定。農村宅基地面積規劃審批標準:(一)村(居)民建房建築佔地面積不大於批准建房用地面積 的80%:(二)新批宅基地建房的建築面積不大於250平方米(三)原址重建的建築面積在符合規劃技術標準的情況下不大於300平方米:(四)建築層數不超過3層,建築高度不大於10.5米,屋頂坡度不大於30度。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農村宅基地超佔面積的話應屬於違規建築,應該拆除的,多餘的面積歸還集體,但在面積標準這塊我國尚缺統一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