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德華唱別人的歌付費嗎
當然得付費的,要付給詞曲作者稿酬的。不過劉德華是大碗。也許有人願意他演唱他的歌曲,然後通過歌曲點撥或者KTV版權來分成。總之都願意劉德華演唱他的歌曲。
      劉德華唱別人的歌需要付費。
      翻唱別人的歌曲並出版,需要向原創付版權費百萬元左右。
      “翻唱”之所以在20世紀80-90年代的香港市場裏大行其道,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原創跟不上產業發展的步伐。像譚詠麟和梅豔芳這個級別的歌手,一年要出兩到三張專輯,要想滿足產業快速生產的需要,翻唱無疑是一大捷徑。
      明星、藝人、個人不得未經過原作同意,在演唱會,電視節目,網絡直播,公共場合等,擅自翻唱歌曲,或惡搞、改編原作歌曲,否則會遭到原作公司起訴賠償鉅額侵權費用。
他自己開演唱會唱,是歌迷花錢聽他唱。要如果他在家裏通過電視或者KTV之類的,肯定要付費啊。現在在電視上通過QQ音樂等不少軟件唱歌,全是付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