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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管理執法方式

應急管理執法方式

一是推行“告知式”執法。對全區生產經營單位,編制下發企業主體責任、較大以上風險和重大安全隱患目錄等3份清單,督促對照落實、消隱控險對省市區列入年度檢查執法計劃的213家重點企業,要求自查風險、自糾隱患對整改即將到期的8家企業,主動提前梳理、提醒閉環對依法立案查處的企業,如實告知處罰原因、處罰依據。

二是實施“引導式”執法。將普法宣傳與執法檢查有機融合,引導提升安全法治的意識及時傳達安全生產形勢要求,引導增強主體責任的觀念結合生產安全事故案例開展警示教育,引導強化落實制度的自覺。

三是聚焦“精準式”執法。緊盯重點行業領域進行監督執法,着力發現消除重大安全隱患通過金陵聯檢系統不定期發起部門聯合執法,減少頻次,提高質效對輕微違法行為且未造成嚴重後果的企業,按照“首查不罰”原則,督促整改,減少處罰。

四是優化“服務式”執法。聘請專家參與檢查,幫助查找整改隱患29條,跟蹤指導企業10家,同時,為8家重點企業提供現場指導、安全培訓。對18家被實施一般行政處罰,但認識到位、整改及時、並未造成嚴重後果的企業,按程序幫助企業開展信用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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