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 瑞麗範 心理 1.21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滄州市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是,就是失業人員在失業前和用人單位一起繳納失業保險金滿一年及其以上的失業人員,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依法進行了失業、就業登記的,按時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報到,參加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組織的職業技能培訓的。繳納失業保險金滿一年不滿5年的每月領取782元繳納滿5年不滿10年的每月發放809元,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月領取863元,累計繳納20年以上的,每月領取891元。從第13個月開始,每月領取782元。 TAG標籤:失業 滄州 領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