柵格吊頂需改消防嗎
不用。
根據消防規定的採用格柵吊頂的等通透吊頂的通透面積超過70%的是需要設置上噴頭,所以這個不用改下噴,只有吊頂的局部採用寬度超過1米的不通透吊頂的部位需要設置上下噴。根據格柵吊頂的鏤空面積,要對探測器進行改造、噴頭的設置位置和噴水強度也要重新考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範》GB50116-20136.2.18感煙火災探測器在格柵吊頂場所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鏤空面積與總面積的比例不大於15%時,探測器應設置在吊頂下方。
2、鏤空面積與總面積的比例大於30%時,探測器應設置在吊頂上方。
3、鏤空面積與總面積的比例為15%~30%時,探測器的設置部位應根據實際試驗結果確定。
4、探測器設置在吊頂上方且火警確認燈無法觀察時,應在吊頂下方設置火警確認燈。
5、地鐵站台等有活塞風影響的場所,鏤空面積與總面積的比例為30%~70%時,探測器宜同時設置在吊頂上方和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