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費補貼發放標準
 取暖費補貼發放標準如下:廳級每人每年1500元處級每人每年1100元科級每人每年900元科員以下每人每年700元高級技師每人每年1100元技師、高級工每人每年900元中、初級工,普通工人每人每年700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一條
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以及錄用、獎勵、培訓、辭退等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第八十條
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
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地區附加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崗位津貼等津貼。
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住房、醫療等補貼、補助。
公務員在定期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稱職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終獎金。
公務員工資應當按時足額發放。
取暖費標準:
(一)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每人每個取暖期的取暖費標準由現行標準分別提高到:省級1550元,廳級1100元,處級950元,科級及以下800元。
(二)城市低保户每人每個取暖期取暖費標準由現行標準提高到600元。
(三)農村低保户和農村五保户每户每個取暖期取暖費標準由現行標準提高到200元。
(四)企業退休人員取暖費1250。
取暖費補貼標準
處級每人每年1100元
科級每人每年900元
科員以下每人每年700元
二、事業單位中按法定聘任了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取暖費補助標準:
正教授(相當職務)每人每年1500元
副教授(相當職務)每人每年1100元
講師(相當職務)每人每年900元
助理及以下每人每年700元
三、事業單位中的工勤人員取暖費補助標準:
高級技師每人每年1100元
技師、高級工每人每年900元
中、初級工,普通工人每人每年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