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要説法的官方語言
“討説法”的官方語言就是“打官司”。就是到行政部門或法律機構提出訴訟。
“討説法”本質上是在維護法律規則的嚴肅性和有效性,而規則正是維持和諧的根本保障,和諧實際上就是秩序的有序狀態,而要維護這種和睦相處的秩序,前提就是大家都遵紀守法。
打官司正是在捍衞法律的尊嚴,這是我們在新時期構建社會和諧秩序過程中應當鼓勵的行為。
當人們遇到不公平對待時,或者受到不合理對待時,就會到行政部門或者當事人面前訴説自己的不公平經歷,一起能夠得到相應的賠償和心裏上的安慰,有物質上的也有精神上的安慰。
“討説法”是比較通俗的説法,普通正規的説法為評理,指擺道理,評判是非曲直。如:誰是誰非,由大家評理。
擴展資料:
有以下幾層意思
1 找到屬於自己的公道,給自己認為不合理不公平的事找到一個合理的解釋。
2 打官司,特指,農民工或者打工者上訪舉報無良包工頭,討要拖欠的工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