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級事務工作者的職責 瑞麗範 心理 2.89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村級事務工作者的工作職責主要為:辦理全村村民的公共事務,維護村民的合法權益,組織、協調駐村單位開展區域性共建活動,組織開展村協商工作,協助做好與全村村民利益有關的社會治安、社區矯正、公共衞生、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扶貧濟困等工作。服從接受鄉(鎮)或村委會的領導、管理和監督。 TAG標籤:村級 事務 工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