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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火起源

社火起源

有兩種傳説:

      一是“護清官”的傳説。相傳很早以前(朝代無法考證),有個清官叫莊王,他“察民情,知民俗,體民疾苦”,得到了人民羣眾的擁護。某年朝裏出了奸賊誣陷莊王聚眾謀反,皇上降旨要將莊王滿門抄斬。老百姓得悉後,大家出謀劃策營救莊王全家。此時正值正月十五鬧元宵。老百姓們就把莊王一家全部化裝成社火。莊王化裝成賣膏藥的,男眷化裝成鼓子,女眷化裝成拉花,兒童化裝成和尚娃(捧槌娃),其他雜役化裝成傻公子、醜婆子、大頭和尚以及幫場人物等,混雜在百姓中逃出城去,莊王得救,留下了每年春節辦社火的風俗。

      二是火化蒲州的傳説。相傳很早以前蒲州地方(據説是山西的蒲州)連年風調雨順,五穀豐登,老百姓過着美滿的生活。有一年東海龍王的兒子化做人形來到蒲州城裏遊逛,他在市街上看準了一個美麗的姑娘,想霸佔她,當他調戲這位姑娘的時候被幾個老百姓揍了一頓,他回到龍宮向龍王訴説蒲州百姓的許多壞話,龍王十分生氣,請求玉帝懲處蒲州百姓。玉帝降旨火化蒲州。關聖帝君得知這一消息後,決意拯救蒲州百姓,她變作老嫗來到一個人家求食,這家人熱情款待了他,臨行時留詩一首:“正月十五月渾黃,預防災星起南方,紅燈高懸庭堂外,夜過了時兇化祥。”這家人不解詩意,請老學究破解。老學究端詳一陣説:“哎呀,此乃上天有好生之德,欲救難於你家。詩中説正月十五,月色渾黃不明,南方者丙丁火也,有火災。要你在門前掛個紅燈,這樣就可以化兇為吉”。這家人把掛燈避災的辦法告訴了自己的親友,老學究也告訴了自己的親友。一傳十,十傳百及至正月十五的晚上,蒲州城裏家家掛起紅燈,遠看一片火海,關勝帝君向玉帝報説:“蒲州已經火化”,玉帝站雲端見蒲州一片火海,信以為真,遂做罷論。

追溯“社火”其源,它與遠古時的圖騰崇拜、原始歌舞有着淵源關係。

圖騰崇拜在我國曆史上經歷了極為漫長的時間,原始社會的人們,把本氏族的圖騰標誌雕刻在石壁、木柱或刺在身上,畫在臉上,有的還製成面具,每逢祭祀的時節,人們在身上繪有圖騰圖案或戴上圖騰面具,邊擊打着勞動工具,邊跳着模擬圖騰物的舞蹈,狂呼狂舞,祈望所崇拜的圖騰能給予他們一種神奇的力量。到了商周時期(公元前11世紀-前256年),宮廷裏就有了逐鬼的祭祀儀式,周代稱之為、“大儺”,是一種帶有巫術性的舞蹈。

《論語疏》稱儺為逐疫鬼也。(樂府雜錄)記:驅儺用方相氏,四人戴冠及面具,黃金為四目,衣熊裘,執戈揚盾,口唱巫術咒語,在室內到處亂打,以使鬼懼怕而逃遁。隨着歲月的流逝,經朝歷代,這種驅儺由宮廷傳入民間,逐漸形成巨大的民俗禮儀活動,演變為鄉村祭神、娛神、迎神的賽會,並加進雜戲表演。這種古老的習俗一直沿襲至今,每年正月初一至十五,陝西、甘肅等地都要舉行盛大的、熱鬧非凡的社火活動。

社火是漢民族傳統文化的一部分,起源於中國上古祭祀活動。中國宋代詩人陸游在《遊山西村》中寫道:“蕭鼓追隨春社近,衣冠簡樸古風存”。可見其延綿之久。

每當嚴冬已盡、冰雪初融、春暖花開、大地復甦之時,先民們就殺豬宰羊,用自己獲得的勞動果實,祭祀“神靈”,祭祀祖先。此時,終年勞累的原始先民有了歇息的機會,他們欣喜若狂,就把自己“打扮”一下,在臉上塗上硃砂,把鳥羽扎縛在頭上,大喊大叫,狂蹦亂跳。這便是人類最早的社火。

另據樑中元《隴東採風·社火》記載,隴東民間社火和全國各地社火一樣,從內容和形式上有共同的特點,產生的年代可以追溯到遠古時代。那時候人們為了祈福消災、驅惡避邪,“擊器而歌,拊掌而舞,祈於天地,以其吉也”(《風俗通義》)。

社火這一活動千秋萬代地流傳下來,但隨着人類的進步,時代的演變,其形式、內容發生了質的變化,新的時代賦予社火以新的內容。

到了 20 世紀 80 年代,社火這一傳統民間娛樂活動才得到恢復。現時,社火從根本上不再是表達人們對“神”的崇拜,而是演變成了一種內容健康、形式活潑、名目繁多、生動有趣的文化娛樂活動,同時,也成為一種新的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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