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定罪的三大證據
1,物證,是指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物品和痕跡。如作案工具、贓款贓物、指紋、腳印、犯罪行為侵犯的對象、犯罪行為產生的物品,以及其他可能揭露犯罪和查獲犯罪嫌疑人的實物和痕跡。
2、書證
書證,是指以其記載的內容和反映的思想來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書面材料或其他物質材料。
3、證人證言
證人證言,是指證人就其所瞭解的案件情況向公安司法機關所作的陳述。
1,物證,是指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物品和痕跡。如作案工具、贓款贓物、指紋、腳印、犯罪行為侵犯的對象、犯罪行為產生的物品,以及其他可能揭露犯罪和查獲犯罪嫌疑人的實物和痕跡。
2、書證
書證,是指以其記載的內容和反映的思想來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書面材料或其他物質材料。
3、證人證言
證人證言,是指證人就其所瞭解的案件情況向公安司法機關所作的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