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交通安全管理法則包括行人與非機動車出行規定。具體內容如下:
1、騎自行車應走右側自行車道
2、過馬路應走人行道(或天橋、地下通道)遇紅燈止步,見綠燈前行
3、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
4、橫過車行道,須走人行橫道。通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遵守信號的規定
5、通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注意車輛,不準追逐、猛跑。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通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有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的,須走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
6、不準穿越、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鐵路道口的護欄
7、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和拋物擊車
8、過馬路時,一定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