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鹽製為什麼取代綱鹽制
清道光十二年,清政府為了消除鹽業“引商”們的暴利進而改革《鹽法》,改“綱鹽制”為“票鹽制”,對持有鹽引“窩本”的莊家與大户課以“重税”,新式鹽引被稱為“鹽票”,價格隨行就市,以此打破鹽業的壟斷與專營。
票鹽制的利害之處並不是取消了鹽引和引商對鹽引的壟斷,而是取消了行鹽地界,即“引岸”(也稱“赴岸”)限制,“招販行票,在局納課,買鹽領票,直運赴岸,較商運簡捷。不論資本多寡,皆可量力運行,去來自便”。
票鹽制雖然保留了各種鹽引的手續,如“行鹽”等等舊規,但鹽票可以“越界競爭”,“官督商銷”(《清史稿·食貨志》),該政策實行以後,鹽價“暴跌”,“楚西各岸,鹽價驟賤,民眾為之歡聲雷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