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指和指代有什麼區別
代指是找一個事物代稱另一個事物。而指代是用抽象概念代替具體事物。
指代,指用抽象概念代替具體事物。
詩語言分類:
部分代整體
指用整體的一部分去代該整體。
如:那雙愛我疼我的手掌,去了墓裏,迷失了,回來的路
用局部去代替整體,以手掌代亡人,使句子不再過於直白,又能突出“愛我疼我”的細節。
代指定義: 代替名詞, 形容詞或數詞的詞就是代詞.它們指人稱和事物 ,但又不説出他們的名字,所以叫做人稱代詞.代詞可分為八類:
1) 人稱代詞 5) 疑問代詞 2) 物主代詞 6) 連接代詞 3) 指示代詞 7) 關係代詞 4) 反身代詞 8) 不定代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