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展場館設計概念
展覽設計,英文為Exhibition design,展示則表示展現之類的行為狀態。展示的概念是從展覽的概念擴展而來的,它比展覽的概念更廣泛。展覽,即是將物品陳列出來供人們觀看,它是被動地與人進行溝通,且是單向的。
展示,則是以多種方式提供、展現、陳列物品和作品,使其以更易於人們接受的方式出現在人們的視野中,使展出物和環境與觀眾發生對話。
因而,展示活動是公眾參與的活動,展品主動地與人進行雙向交流,從而使公眾在接受信息的同時反饋信息,成為信息交流與傳遞的主體。
公眾參與到展示活動中,動手操作或選購商品,這個行為過程不僅僅是一個“覽”字所能涵蓋的。
而“示”的外延更大,除含展覽之義外,還有演示、示範以及明示、暗示的含義,既有靜態又有動態的含義。由此可見,展示在稱謂和表現形式上由“展覽”變為“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