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

當前位置 /首頁/完美生活/心理/列表

詩經的六議

詩經的六議

《詩經》六義:《毛詩序》説:“故詩有六義焉:一曰風,二曰賦,三曰比,四曰興,五曰雅,六曰頌。”唐代孔穎達《毛詩正義》對“六義”進行了劃分:

風、雅、頌者,《詩》篇之異體賦、比、興者,《詩》文之異辭耳。大小不同,而得併為六義者。賦、比、興是《詩》之所用,風、雅、頌是《詩》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稱為“義”。

這對“六義”作了更為詳細的解釋。所以《詩經》六義就是指風、雅、頌,賦、比、興,其中前三個指《詩經》的體式,後三個指《詩經》的表現手法。

風、雅、頌是按音樂的不同而劃分的。風即十五國風,是各地的音樂曲調,包括周南、召南、邶風、鄘風、衞風、王風、鄭風、檜風、齊風、魏風、唐風、秦風、豳風、陳風、曹風十五部分,共一百六十篇。雅分為大雅和小雅,是朝廷正樂,共一百零五篇,其中大雅三十一篇、小雅七十四篇。頌分為周頌、魯頌和商頌三個部分,分別有三十一篇、四篇、五篇,為郊廟祭祀之樂。

賦、比、興作為《詩經》的表現手法,宋代朱熹在《詩集傳》曾有清楚的解釋:“賦者,敷也,敷陳其事而直言之者也”“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興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詞也”。簡單説來,賦就是直截了當地表達所要陳述的思想感情,如《邶風·擊鼓》所言“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就是很直接、很熱烈地將自己的愛情誓言表達了出來再如《衞風·氓》幾乎通篇都是運用“賦”的手法,將一個棄婦的怨情毫無保留地訴説出來。比就是打比方,拿一件事物來比擬另一件事物,如《衞風·碩人》中形容美人是“手如柔荑,膚如凝脂,領如蝤蠐,齒如瓠犀”《魏風·碩鼠》一詩將貪得無厭的統治者比喻成一隻大老鼠。興指的是詩歌在音樂上的起調或用來引起主題的景物或象徵物,如《關雎》開篇就説:“關關雎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前兩句即為起興,作用在於引出君子追求淑女這件事《秦風·蒹葭》中的“蒹葭蒼蒼,白露為霜”、《周南·桃夭》中的“桃之夭夭,灼灼其華”等也是如此。值得注意的是,《詩經》當中經常是兩種或者三種表現手法同時使用,使用單一表現手法的作品是不多的。

《詩經》“六義”的説法對後世影響深遠,一方面形成了我國詩歌史上的“風雅傳統”,另一方面,賦、比、興的手法也被後世詩歌所繼承,如漢大賦中的“鋪陳”就是由“賦”發展而來,《楚辭》中多“隱喻”,是受了“比”的影響,“興”的手法則為《古詩十九首》等漢魏詩歌所承襲。

TAG標籤:詩經 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