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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庫換氣次數要求

冷庫換氣次數要求

1 製冷機房日常運行時應保持通風良好,通風量應通過計算確定,通風換氣次數不應小於4次/h。當自然通風無法滿足要求時應設置日常排風裝置。

  2 採用鹵代烴及其混合物、二氧化碳為製冷劑,二氧化碳為載冷劑的製冷機房應設置事故排風裝置,排風換氣次數不應小於12次/h,排風機數量不應少於2台。

  3 氨製冷機房應設置事故排風裝置,事故排風量應按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小時不小於183m³進行計算,且最小排風量不應小於34000m³/h。氨製冷機房的事故排風機應選用防爆型,排風機數量不應少於2台。

  4 當採用復疊式製冷系統時,製冷機房應根據本條第2款和第3款的要求,設置可以同時排除泄漏的製冷劑和載冷劑氣體的事故排風裝置,製冷劑採用氨時,製冷機房的排風機均應選用防爆型。

  5 用於排除密度大於空氣的製冷劑氣體時,機房內的事故排風口下緣距室內地坪的距離不宜大於0.3m用於排除密度小於空氣的製冷劑氣體時,排風口應位於側牆高處或屋頂。

9、3.2 庫房內的製冷設備間和閥站間應設置事故排風裝置,排風換氣次數不應小於12次/h。

9、3.3 非控温穿堂宜設機械排風系統,排風換氣次數不宜小於5次/h。

庫房內的製冷設備間和閥站間應設置事故排風裝置,排風換氣次數不應小於12次/h。

9、3.3 非控温穿堂宜設機械排風系統,排風換氣次數不宜小於5次/h。

9、3.4 冷卻物冷藏間的通風系統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冷卻物冷藏間宜按所貯貨物的品種設置送風和排風裝置,新風量應按食品冷藏工藝要求確定,當工藝無具體要求時,通風換氣次數每日不宜少於1次。

  2 新風的計算參數應按夏季通風室外計算温度和室外計算相對濕度選取。

  3 面積大於150㎡或雖小於150㎡但不經常開門及設於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冷卻物冷藏間宜採用機械通風裝置。進入冷間的新風應進行冷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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