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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防火分區劃分標準

幼兒園防火分區劃分標準

依據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幼兒園)

一、公共建築內每個防火分區或一個防火分區的每個樓層,其安全防火分區或一個防火分區的每個樓出口的數量應經計算確定,且不應少於2個。

二、託兒所、幼兒園內房間的疏散門數量應經計算確定且不應少於2個,以下情況可以設置一個:

位於兩個安全出口之間或袋形走道兩側的房間,建築面積不大於50m²的,可以設置一個疏散門。

三、活動室、寢室、多功能活動室等幼兒使用的房間應設雙扇平開門,門淨寬不應小於1.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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