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高校就業補貼什麼時候發
在完成審核後12個工作日發放
申請人在每季度第一個月(即1月、4月、7月和10月)最後一日前向申請人單位註冊地所屬區(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區(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每季度第二個月(即2月、5月、8月、11月)20日前完成受理、審核、複核
符合補貼條件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於12個工作日內撥付資金。
在完成審核後12個工作日發放
申請人在每季度第一個月(即1月、4月、7月和10月)最後一日前向申請人單位註冊地所屬區(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區(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每季度第二個月(即2月、5月、8月、11月)20日前完成受理、審核、複核
符合補貼條件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於12個工作日內撥付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