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來媳婦報上海户口有何規定
滿足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夫妻投靠落户。
根據上海市《關於本市投靠類户口遷移若干實施意見》規定:
第二條 關於夫妻投靠
(一)外省市人員(指農業户口和非農業户口的無業人員,下同)與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記常住户口滿10年)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滿10年、年滿35週歲,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外省市少數民族及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與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記常住户口滿7年)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滿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外省市人員與本市殘疾居民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滿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擴展資料:夫妻投靠落户手續:
1、夫妻雙方的户口本、身份證、結婚證、上海居住的房屋權證,到你遷入地派出所申請《户口准予遷入證》。
2、户口本、身份證、結婚證、上海居住的房屋權證、《户口准予遷入證》,到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户口遷移(出)證》。
3、以上所有材料向你入户地的派出所辦理落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