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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田建房最新規定

水田建房最新規定

目前國家對農用地建設有新規,要對農村土地整治形成集中連片、設施配套、高產穩產、生態良好、抗災能力強的新規劃,建設出與現代農業生產和經營方式相適應的基本農田。其中不僅包括道路建設、水利設施建設還包括用於農業種植生產的房屋建設,所以這一類的農民朋友也可以在農用地上建房並獲得國家補貼的。

許多農民朋友建房,尤其是危房重建中,受到部分地區地理環境惡劣的情況限制,只能佔用農用地建房,這時就可以辦理農業地轉建設用地。這屬於不得已才在農用地上建房的情況,國家是允許的。而且這部分的農民朋友不僅可以在農用地上建房,還會有國家危房改建的補貼。

  農村水田建房子規定: 農村自建房需要土地使用證和城鎮建設規劃許可證。 

(1)審批面積(具體按當地的政策確定) (1.1)1-3人,按3人審批,即90平方米。 (1.2)4人按4人審批,即120平方米。 (1.3)5人以上含5人的只能審批150平方米。 (1.4)撤房起屋的也是如此。擴建的連同老屋計算面積。 

(2)農村建房不批准的 (2.1)地界不清的不批。 (2.2)土地有爭議的不批。 (2.3)地質有滑坡現象的不批。 (2.4)禁建區的不批。 (2.5)界定為基本農田範圍內不批。 (2.6)規劃區內的不能隨便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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