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盡事宜下一句
沒有下一句
未盡事宜沒有下一句,指未提及到的其他事項,主要起補充説明的作用,一般用於文件的結尾處:“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或者“未盡事宜,按照公司相關規定執行”等。
下一句:另行約定。
一般合同都有一條“未盡事宜另行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條款。
未盡事宜以合同為準的意識應該是未盡事宜應當以書面形式為準,書面文字須雙方同意,當事人要簽字或蓋章。
未盡事宜口頭無效。只能以書面形式體現,自古以來就有“恐口無憑立字為據”的説法。
沒有下一句
未盡事宜沒有下一句,指未提及到的其他事項,主要起補充説明的作用,一般用於文件的結尾處:“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或者“未盡事宜,按照公司相關規定執行”等。
下一句:另行約定。
一般合同都有一條“未盡事宜另行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條款。
未盡事宜以合同為準的意識應該是未盡事宜應當以書面形式為準,書面文字須雙方同意,當事人要簽字或蓋章。
未盡事宜口頭無效。只能以書面形式體現,自古以來就有“恐口無憑立字為據”的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