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過繼子女合法嗎
過繼孩子給親戚是合法的,但是需要滿足法定的條件。
一、收養的一般條件包括:
1、可以被收養的未成年人:
(1)喪失父母的孤兒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3)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2、收養人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4)無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5)年滿三十週歲
(6)無配偶者收養異性子女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週歲以上。
3、收養八週歲以上未成年人的,應當徵得被收養人的同意。
二、收養三代以內旁系同輩血親的子女,可以不受以下條款的限制:
1)被收養人為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2)無配偶者收養異性子女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週歲以上。
綜上所述,把孩子過繼給親戚是合法的,只需滿足收養的法定條件即可。收養三代以內旁系同輩血親的子女,可以不受被收養人為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無配偶者收養異性子女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週歲以上的限制。
子女過繼屬於收養行為,只要是符合法律規定的過繼都是法律認可的。
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係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的,辦理登記的民政部門應當在登記前予以公告。 收養關係當事人願意訂立收養協議的,可以訂立收養協議。 收養關係當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收養公證。
只要你們雙方父母同意就可以了,過繼子是繼子哪方無子女,通過他方同意把自己的兒子過給另一方做他的兒子,中國有這樣的傳統,繼子就有權利繼承繼父母的財產,但是有撫養繼父母的義務,這是相互相成的,作為繼子一定要去孝順繼父母,道德和良心並存,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