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餘電流式火災探測器設定參數
剩餘電流式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的設定應以低壓配電系統末端探測爲基本原則,宜設定在配電櫃進線或出線端。在供電末端負載和漏電流很小,且其上一級的負載條件和正常泄漏電流仍符合設定剩餘電流式電氣火災探測器時,可以在其上一級供電處設定。
剩餘電流式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應安裝在TN-C-S系統或局部TT系統的場所。
剩餘電流式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報警值必須與探測電氣線路相適宜,探測器報警的泄漏電流不應小於被保護電氣線路和設備的正常執行時泄漏電流最大值的2倍。
剩餘電流式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額定電流、額定電壓等指標應滿足被保護線路的要求。
剩餘電流式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應用於報警,不宜自動切斷保護對象的供電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