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考取調解員證書 瑞麗範 心理 1.76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調解員證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報名考試,報考條件是:1、具有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2、具有良好的親和力,有責任心3、年滿18週歲4、遵守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5、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調解員證是人員從事調解相關工作時需要具備的資格證明,調解員的職責是:1、掌握事件的全過程,以法律爲依據,以說服教育和引導的方法指出其過錯和應當承擔的責任2、在協議書上簽字,並在所達成條款的關鍵數字上加蓋私人印章3、不擔任任何一方的訴訟代理人。 TAG標籤:調解員 證書 考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