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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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能在社團組織中任理事嗎

公務員能在社團組織中任理事嗎

不可以,不能在社團中任理事

《意見》提出,要支援社會組織依法按章、獨立自主開展活動,解決行政化傾向嚴重等問題,政府、企事業單位要從職能、機構、工作人員、資產和財務等方面與社會組織脫鉤。現職公務員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人員,不得在行業協會商會、工商經濟類的聯合性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基金會兼任領導職務,並限制其在其他類型社會組織兼任領導職務。確因工作需要兼任的,應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從嚴審批。離退休人員在社會組織擔任領導職務也要嚴格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