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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副校長任命條件

小學副校長任命條件

小學副校長任命的條件如下:

(一)政治素質好,品德優秀,作風正派,責任心強

(二)有較豐富的法律專業知識與法治實踐經歷,從事法治工作三年以上

(三)身心健康,熱心教育工作,瞭解教育教學規律和學生的身心特點,關心學生健康成長

(四)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溝通交流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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