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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高中學籍規定

石家莊高中學籍規定

普通高中應建立學生學籍管理制度及其配套的學生檔案管理制度,建立紙介和電子檔案。普通高中的學生檔案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指導下由所在學校負責管理。

我省普通高中學籍實行省、市、縣、校四級管理。學校負責建立紙介和電子檔案縣(市、區)負責確認並彙總設區市負責註冊並向省教育廳備案省教育廳負責相關資訊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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