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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一至四級養老保險怎麼計算

工傷一至四級養老保險怎麼計算

工傷職工經過勞動能力鑑定爲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工傷職工經過勞動能力鑑定爲五至六級的職工,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爲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改發基本養老金。

一至四級工傷職工以及5至六級由企業發給傷殘津貼的工傷職工,傷殘津貼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調整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退休之後領取養老金的,隨其它退休職工一併調整養老金,但按養老金調整辦法計算調整額低於按工傷保險傷殘津貼調整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工傷職工經過勞動能力鑑定爲七至十級工傷職工,與普通職工同樣退休,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和進行基本養老保險金調整。

1~4級工傷退休的養老金如何計算

如果是發生工傷鑑定爲一級的會支付。工資90%二級按工資支付85%三級按工資支付百分之80 4級按工資的75%支付傷殘津貼按月發放。

等達到正常退休年齡,再按照繳納養老保險的年限計算退休養老金,如果退休養老金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在不足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