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居民返港規定 瑞麗範 心理 2.0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持有有效護照而無須訪港簽證或進入許可的經常訪港人士,可以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通行證”。申請人必須在遞交申請前12個月內,曾訪港三次(入境後離港前往內地或澳門地區後再返港的次數除外)或以上,而在這期間,並無不良紀錄,或他可令入境事務處處長信納,他的到訪可爲香港特別行政區帶來相當的利益。旅遊通行證持有人可使用已設定的香港居民櫃檯依照簡化的程序,辦理入出境手續。查詢詳情,可瀏覽香港入境事務處網站。 TAG標籤:返港 居民 香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