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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沉沒船員賠償標準

船舶沉沒船員賠償標準

船舶沉沒,獲救船員如果無傷無病,但造成失業,可以參照MLC2006公約規則2.6及導則B2.6.1失業賠償標準要求補貼。具體爲規定爲:對因船舶滅失或沉沒而造成的失業所給予的賠償,在海員實屬失業期間,應相等於就業協議中可支付工資的比率,但向任何一個海員支付的賠償總額可僅限於兩個月的工資。

因船舶沉沒,帶來個人物品的損失。也可以對個人生活必須品要求一定的補償。但是藏在鞋裏的10萬美元現金和粘在垃圾桶底的10公斤黃金,就不會賠了。具體賠償看具體談了,保險方面補償一般不會超過500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