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區間超速20%算違章嗎 瑞麗範 心理 1.4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超速”的規定放寬: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於規定最低時速記3分。在高速和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50%記6分,超速50%以上記12分。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由原來的記12分轉變成記9分。在高速和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以下由原來的“記3分”改爲“不記分”。按目前高速路段法定120km/h的最高限速值來計算,新規實施之後高速路段最高可行駛143km/h,並且無需記分。 TAG標籤:區間 超速 新規 違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