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社會危險性的5種情形 瑞麗範 心理 1.7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社會危險性的五種情形1、對犯罪嫌疑人是否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認定2、對犯罪嫌疑人是否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認定3、對犯罪嫌疑人是否可能毀滅、僞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認定4、對犯罪嫌疑人是否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認定5、對犯罪嫌疑人是否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認定 TAG標籤:危險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