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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魯姆和布魯納的區別

布魯姆和布魯納的區別

布魯姆與布魯納的區別是,不是一個人。

1、布魯姆是美國芝加哥大學教授,著名的教育心理學家,主要研究教學過程的變革。他所創立的理論有:(1)教育目標分類學,按照教育目標分類的對象和應遵循的原則,布魯姆等人構建了完整的教育目標分類學。他們將教育應實現的目標,分成三個領域:認知領域、情感領域和動作技能領域。

2、布魯納是美國著名心理學家和教育家,他的基本觀點有:學習一門學科最重要的是掌握它的基本結構。

布魯納以結構主義觀點爲指導,論述了以“學科基本結構”爲中心的課程設計和教材編寫問題。所謂的“學科基本結構”就是指某門學科的基本概念、定義、原理和原則等。他認爲經濟有效的教學,就是要在教某門學科時使學生理解並掌握這門學科的基本結構。因爲懂得了學科的基本概念、原理,可以更容易地理解和掌握整個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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