搏擊比賽規則
●攻擊喉部、下腹、腎部、背部、關
●使用肘擊、劈掌、頭撞、拇指和肩膀攻擊
●掃腿時腳掃到腳踝以上
●背向對方、逃跑、倒下、故意扭抱、盲眼法、摔跤和下潛至對方腰部以下●攻擊被護欄縛住的對手
●攻擊正在倒地或已倒地的對手,即對方一隻手或膝關節已着地
●離開場地
每場三分鐘,對手雙方可用拳腳擊打對方任何身體部位,胯膽部除外,對手被擊倒後,讀數夠十時不起,被判輸,或裁判認爲對手沒有反擊能力時也判該對手輸。
●攻擊喉部、下腹、腎部、背部、關
●使用肘擊、劈掌、頭撞、拇指和肩膀攻擊
●掃腿時腳掃到腳踝以上
●背向對方、逃跑、倒下、故意扭抱、盲眼法、摔跤和下潛至對方腰部以下●攻擊被護欄縛住的對手
●攻擊正在倒地或已倒地的對手,即對方一隻手或膝關節已着地
●離開場地
每場三分鐘,對手雙方可用拳腳擊打對方任何身體部位,胯膽部除外,對手被擊倒後,讀數夠十時不起,被判輸,或裁判認爲對手沒有反擊能力時也判該對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