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暴力法律最新規定
語言攻擊的行爲涉嫌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第2款的規定。
處罰: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資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