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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發展的含義是什麼

持續發展的含義是什麼

含義:指自然、經濟、社會的協調統一發展,這種發展既能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又不損害後代人的長遠利益。

“發”的基本含義爲交付,送出,如分發引申含義爲人的前額、雙耳和頭頸部以上生長的毛,如頭髮、鬢髮收領。

在日常使用中,“發”也常做動詞,表示開啟,開啓,如發書。

“展”的基本含義爲張開,舒張開,如展開、展示引申含義爲延緩,放寬期限,如展延、展期。

在日常使用中,“展”也常做動詞,表示陳述申述,如展謝。

持續發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是八十年代提出的一個新概念。1987年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在《我們共同的未來》報告中第一次闡述了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得到了國際社會的廣泛共識。

可持續發展是指既滿足現代人的需求以不損害後代人滿足需求的能力。換句話說,就是指經濟、社會、資源和環境保護協調發展,它們是一個密不可分的系統,既要達到發展經濟的目的,又要保護好人類賴以生存的大氣、淡水、海洋、土地和森林等自然資源和環境,使子孫後代能夠永續發展和安居樂業。也就是江澤民同志指出的:“決不能吃祖宗飯,斷子孫路”。可持續發展與環境保護既有聯繫,又不等同。環境保護是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方面。可持續發展的核心是發展,但要求在嚴格控制人口、提高人口素質和保護環境、資源永續利用的前提下進行經濟和社會的發展

1、可持續發展的含義:指自然、經濟、社會的協調統一發展,這種發展既能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又不損害後代人的長遠利益。

2、可持續發展的原則:首先是公平性原則。所謂的公平性是指機會選擇的平等性:其次是可持續性原則。這裏的可持續性是指生態系統受到某種干擾時能保持其生產率的能力。

3、再次是可持續發展的和諧性原則。如果每個人在考慮和安排自己的行動時,都能考慮到這一行動對其他人(包括後代人)及生態環境的影響,並能真誠地按“和諧性”原則行事,那麼人類與自然之間就能保持一種互惠共生的關係,也只有這樣,可持續發展才能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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