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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泰勒課程的基本主張

簡述泰勒課程的基本主張

泰勒,美國著名的教育學家、課程理論家,被稱爲“課程評價之父”,1949年出版《課程與教學的基本原理》,提出了關於課程編制的四個問題,即“泰勒原理”。

一、學校應當追求哪些目標泰勒認爲應根據學習者本身的需要、當代校外生活的要求以及專家的建議三方面提出。

二、選擇和形成學習經驗。泰勒提出了選擇學習經驗的五條原則:1.必須使學生有機會去實踐目標中所包含的行爲2.必須使學生在實踐上述行爲時有滿足感3.所選擇的學習經驗應在學生能力所及範圍中4.多種經驗可用來達到同一目標5同一經驗也產生數種結果。

三、有效地組織學習經驗。泰勒認爲最主要的必須根據繼續行(即在課程設計上要使學生有重複練習和增進提高所學技能的機會)、序列性(即後一經驗在前一經驗基礎上的泛化與深化)、綜合性(即課程的橫向聯繫)的標準來組織學習經驗。

四、課程評價。泰勒認爲評價是課程編制的一項重要工作。它既要揭示學生獲得的經驗是否產生了滿意的結果,又要發現各種計劃的長處與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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