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大學休學有哪些規定 瑞麗範 心理 2.79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1、經學校醫院或者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因病需停課治療或休養超過6周的2、一個學期因病、事假缺課累計超過6周的3、創業並經學校創業管理部門認定的4、應徵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的5、其它特殊原因,學校認爲應休學的。學生休學應提出書面申請,並附必要的證明材料,由學院主管領導簽署同意意見後,報教務處審批。休學時間以學期爲單位,累計休學時間不得超過4個學期(兩年)。學生休學創業的,經學校批准,累計休學時間不超過4年。 TAG標籤:休學 青島大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