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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馬哲和哲學馬哲區別

法學馬哲和哲學馬哲區別

法學可以大概分爲理論法學和應用法學兩大分類,當然還有其他的分法。

理論法學也叫法理學、法哲學,不細區分的話基本是一回事應用法學可就太龐大了,刑法、民法、行政法、訴訟法、商法、財稅法、甚至軍事法,基本上有一個職業門類,都能捏出一個相應的應用法學來。

兩者的關係是:任何一個應用法學的問題的深入研究往往都會上升爲一個理論問題,甚至是哲學問題任何一種哲學都是爲了給實踐生活以指引,理論法學也都是爲了給法律的實際應有提供指導。

法學和哲學同爲文科,但哲學是純理論的,法學是理論與實踐性相結合的一門學科

馬哲是哲學類啊,馬原則是法學大類下面的,兩門的專業課都不一樣。哲學類考的人一向不多,主要是哲學這東西沒有愛好,學下去比較頭疼,所以不太受跨考者青睞。

不過馬哲肯定是比馬原好考的,馬原明年的熱度估計玩趕上法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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