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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法第三條規定

安全生產法第三條規定

第三條 安全生產工作應當以人爲本,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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