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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業態分類標準

零售業態分類標準

國家標準《零售業態分類》(GB/T 18106-2004)將零售業態從總體上分爲有店鋪零售業態和無店鋪零售業態兩類,並由零售業態按零售店鋪的結構特點。

根據其經營方式、商品結構、服務功能,以及選址、商圈、規模、店堂設施、目標顧客和有無固定營業場所進行分類的原則,將零售業態分爲食雜店、便利店、折扣店、超市、大型超市、倉儲會員店、百貨店、專業店、專賣店、家居建材商店、購物中心、廠家直銷中心、電視購物、郵購、網上商店、自動售貨亭、直銷、電話購、物等18種零售業態(“直銷”後被刪除)。

國家標準《零售業態分類》(GB/T 18106-2004)規定了零售業態的分類標準、分類原則和各種業態的結構特點,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零售業的企業和店鋪。

國家標準《零售業態分類》(GB/T 18106-2004)在原有標準的基礎上進行了修訂,該標準與國家標準《零售業態分類》(GB/T 18106-2000)的主要差異:增加了折扣店、無店鋪銷售等業態,並對購物中心的種類進行了細分。另外,還對各個業態的基本條件進行了細化,並以表格的形式體現。

2004年7月20日發佈的國家標準《零售業態分類》(GB/T 18106-2004)第1號修改單中,刪除了“直銷”項及相關內容,零售業態由18種減少至17種,並取消了部分表格中業態名稱的英文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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