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

當前位置 /首頁/完美生活/心理/列表

察舉制的選官標準

察舉制的選官標準

標準:品德高尚、學識才幹出衆

察舉是漢代選拔官吏的一種主要方法。

察舉制主要是依靠中央的三公九卿、郡守、列侯以及地方上的進階官員,從平民或低級官吏當中按照一定的標準選拔在道德、品行、才能方面符合當時統治階級需要的人才入朝爲官。

“選”的對象爲沒有官職的讀書人,“拔”的對象是下級官吏。

按規定,他們都必須是品德高尚、學識才幹出衆的人。由下而上推舉官吏的辦法,在秦代已有,但作爲完整選士制度的“察舉制”,則是在西漢時期纔開始確立。

察舉制始於漢武帝時代,是一種自下而上的選官辦法。兩漢時期選官的標準是人的德行。至六朝時期發展爲九品中正制,選官的標準是門第族望。

TAG標籤:察舉 選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