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事故等級劃分
1、輕微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1、輕微事故,死亡0人,重傷0人,直接經濟損失0元,上報縣級,企業處理。
2、一般事故,死亡1至2人,重傷1至9人(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直經損100萬至900萬,上報市級,縣級處理。
3、較大事故,死亡3至9人,重傷10至49人,直經損1000萬至5000萬,上報省級,市級處理。
4、重大事故,死亡10至29人,重傷50至99人,直經損5000萬至1億,上報國務院,省級處理。
5、特別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重傷100人以上,直經損1億以上,上報國務院,國務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