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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到1960年簽訂了什麼條約

1956年到1960年簽訂了什麼條約

1956年到1960年簽訂了中緬邊界條約。直到簽訂邊界條約和議定書

新中國成立初期,中國與周邊國家之間存在着一些懸而未決的歷史遺留問題,其中尤以中國同鄰國的邊界問題最爲複雜。

在國務院總理周恩來的直接領導下,解決與鄰國邊界問題的工作以中緬邊界談判爲開端。爲解決好中緬邊界問題,周總理不僅提出了所應遵循的各項原則和政策,還親自到中緬邊境地區考察,具體指導從談判、勘界、定界直到簽訂邊界條約和議定書的各項工作。

經過從1956年到1960年的努力,兩國總理簽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緬甸聯邦政府關於兩國邊界問題的約定》。中緬邊界問題得到圓滿解決。爲今後解決類似問題樹立了良好典範。

中緬邊界條約是新中國與亞洲鄰國簽訂的第一個邊界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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