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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的八條準則孝

做人的八條準則孝

《弟子規》原名《訓蒙文》,爲清朝康熙年間秀才李毓秀所作,後經清朝賈存仁修訂,改名爲《弟子規》。顧名思義,這部書講的就是爲人子弟在家、外出、待人接物、求學、工作等時的禮儀與規範,是啓蒙養正,教育子弟敦倫盡分、閒邪存誠、養成忠厚家風的最佳讀物。

《弟子規》分爲6個部分,1080個字。今天爲大家分享第一部分——入則孝,下面這八句話,是孝道的精髓,值得我們每個人反思。

一、父母呼,應勿緩父母命,行勿懶。

父母教我們的時候,應該及時答應一聲,不要慢慢吞吞,讓父母着急。父母安排我們做事情時,要抓緊時間去做,不要拖延偷懶,讓父母爲我們操心。

二、父母教,須敬聽父母責,須順承。

對於父母的教誨,我們要洗耳恭聽,父母是過來人,比我們有經驗,都是爲了我們好,不會害我們的。對於父母的責備,不要頂撞,不要怨恨,要順從地接受,因爲他們的出發點,都是爲了我們好。

三、冬則溫,夏則凊晨則省,昏則定。

爲人子女,對父母要事事關心、處處留意。在寒冷的冬天,要想辦法讓他們溫暖在炎熱的夏天,要盡力讓他們感覺清爽涼快。早晨起來,要向父母請安問好,下午回家以後,要把在外所做的事情告訴父母,向父母報個平安,讓老人放心。

四、出必告,反必面居有常,業無變。

要是有事需要出門,一定要告訴父母要到哪裏去,獲得父母的批准後,纔可以出門等回家以後,要當面稟告父母回來了,讓父母安心。平時飲食起居,要養成良好的規律習慣,不要隨意改變長大以後,最好固定居住在一個地方,不管做什麼工作,都要專注、努力,不要半途而廢,虛度一生,讓父母爲我們擔憂。

五、身有傷,貽親憂德有傷,貽親羞。

如果我們身體受到損傷,父母就會爲我們擔憂,所以保護好自己,也是孝順父母的一種方式。如果我們做了壞事,德行上有所欠缺,就會令父母蒙羞,臉面無光。

六、親有疾,藥先嚐晝夜侍,不離牀。

父母在生病時,要盡心盡力照顧,熬了藥湯以後,要先嚐一下看燙不燙嘴老人行動不便,聲音微弱,所以要時時刻刻守在老人身旁,寸步不離。

七、喪三年,常悲咽居處變,酒肉絕。

父母不幸去世,我們感念父母的養育之恩,常常悲傷哭泣。生活起居也因此而改變,不再貪圖享受,戒絕一切酒肉、娛樂之事。

八、喪盡禮,祭盡誠事死者,如事生。

爲父母辦理喪事時,要合乎風俗和禮儀,不要草率馬虎,也不要爲了面子而鋪張浪費,這纔是真孝順。在祭祀父母的時候,要誠心誠意,而不是流於形式,做給別人看的。父母雖然去世了,但對待他們,還要如同生前一樣恭敬,還要牢記父母的教誨,不要辜負父母的在天之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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