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規範
一、不準焚燒地邊、地堰
二、不準進入林區放牧、砍柴
三、不準攜帶火種進山、進林區
四、不準上墳燒紙、燒香、燃放鞭炮
五、不準在樹下堆積、焚燒秸稈、樹葉
六、不準在野外吸菸、野炊、烤火
七、不準擅自進入林區進行挖掘、運輸等生產作業
八、不準擅自在林區進行射擊、爆破等易燃作業
九、不準智障、精神病患者和兒童私自進入林區活動
十、不準在林區內從事野營、登山、祭祀、廟會等活動時用火
一、不準焚燒地邊、地堰
二、不準進入林區放牧、砍柴
三、不準攜帶火種進山、進林區
四、不準上墳燒紙、燒香、燃放鞭炮
五、不準在樹下堆積、焚燒秸稈、樹葉
六、不準在野外吸菸、野炊、烤火
七、不準擅自進入林區進行挖掘、運輸等生產作業
八、不準擅自在林區進行射擊、爆破等易燃作業
九、不準智障、精神病患者和兒童私自進入林區活動
十、不準在林區內從事野營、登山、祭祀、廟會等活動時用火